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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物业管理协会:谋划新思路 践行新理念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17-06-29 07:58:16   
摘要:河南省物业管理协会从营造行业发展新环境,打造行业供需新模式,推进区域发展新格局这三个方面作如下分享:

【文稿】

河南省物业管理协会从营造行业发展新环境,打造行业供需新模式,推进区域发展新格局这三个方面作如下分享:

一、积极参与行业立法,营造行业健康发展新环境

2016年河南省人大将《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修订列入了地方立法工作规划,并首次通过招投标的方式委托第三方河南省法学会及律师事务所起草《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修订稿。省住建厅领导为进一步提高《条例》的可操作性和前瞻性,明晰物业管理市场相关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切实发挥行业主管部门及协会在《条例》中的关键作用,在省住建厅和协会领导的共同努力下,省人大最终决定同时委托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义务开展《条例》修订工作。此次《条例》修订对行业来讲,绝对算是一件大事,涉及物业服务企业、建设单位、业主、各有关业务主管部门、专业经营单位等多方权利和义务,我们清楚的意识到条例修订结果,将对行业未来发展产生巨大的影响。对此协会非常重视,大家一致认为这是为行业服务的最佳时机,依照省人大和省住建厅的工作部署,协会积极组织专家全程协助参与了《条例》修订工作。特别是如何让协会站在公平公正的立场上,引导社会公众对物业服务行业有一个正确的认识,真实反映行业诉求。为此,我们在以下几个方面做了积极努力:

一是成立了领导小组。按照省厅工作部署,积极配合省厅成立了《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修订工作领导小组。其中,分管厅长担任修订小组组长,厅总工程师、房产处、法规处负责人担任副组长,选调部分地市行业主管部门代表、专家、律师、物业协会代表、业主委员会代表任领导小组工作成员,组建出一只强大的条例修订小组阵容。二是制定了工作方案。根据省人大修订《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具体工作要求,明确条例修订原则、组织机构、组织实施等内容,并按照省人大明确的时间节点,倒排了工作计划。三是召开了启动会议。邀请省人大法工委领导出席启动会议,并对条例修订工作进行了具体指导,会上确定了“从实际出发,彰显地方特色,坚持创新,坚持问题导向”的修订方针。四是印制了法律法规汇编。收集了国家层面与物业管理活动相关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部分省市出台的地方性法规,供大家学习参考。五是深入开展实地调研。根据《条例》工作方案和我省物业管理现状,制定了详细的调研计划。在调研地域上,实现了全省东西南北中的全覆盖,在调研层次上,区分了省会城市、地级市、省直管县市区,在调研对象上,涵盖了县级以上政府各有关部门、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和业主委员会、街道办事处等多方代表。此次调研活动共召开座谈会几十次,参加座谈人员近千余人。同时,我们还赴广东、广西、深圳、湖北、安徽、四川、天津、贵州、重庆等多省市进行座谈交流,学习引进各兄弟省市《条例》中的亮点和经验。修订小组结合我省物业服务行业实际情况,本着解决行业现实问题,在强化物业管理区域划分、细化专业经营单位交验、收费及维修养护责任、统筹老旧小区改造和推进物业管理关系、建立信用市场监管机制、规范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明确承接查验主体责任、调整物业服务费用标准、公示欠费业主信息、明确空置房的缴费责任和义务等多个方面进行了修订。最终形成《条例》修订稿,并正式上报。功夫不负有心人,省人大领导最终从《条例》的实用性、公平性、合法性角度出发,经综合评价后,以我们上报《条例》修订稿为基础,第三方修订稿为辅助,编定了《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修订一审稿。当前,《条例》二审稿依然还是在我们提报的二审修订稿基础上进行修订,预计7月初正式进行二审。

同时,我们还参与制定了《河南省物业服务企业监督检查标准》、《河南省物业服务示范居住物业考核标准(试行)》和《河南省物业服务示范公共物业考核标准(试行)》、《河南省城镇新建住宅项目电力设施建设和管理办法》和《河南省城镇住宅电力设施建设技术规范》等工作,逐步完善河南省物业服务行业发展政策法规体系。特别是在《河南省城镇新建住宅项目电力设施建设和管理办法》中确定了住宅项目正式用电投运后,公共照明、电梯、消防、绿地、门卫、车库、电动汽车充电设施、供水二次加压用电、集中供热二次交换用电、安全监控等专用设施的非生产、经营活动用电,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要求执行居民生活用电价格,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物业企业和居民用电负担,降低了物业服务企业运营成本。

二、充分整合社会资源,打造行业供需新模式

创新发展是我们持续探索的方向,如何更好地服务行业、服务会员也是我们一直追求的目标。我们认为,协会在整合社会资源,搭建物业服务企业与供应商产业链平台,建立供需集散地等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建立河南省物业服务企业合格供方库既满足了会员需求共享,也增强了行业协会与企业之间的活跃度。为此我会经过多次会议探讨后,于2016年9月正式建立河南省物业服务企业合格供方库,首次在物业服务行业资源共享方面作以尝试。

一是建立合格供方名录。为更好地满足会员需求,充分调动供方资源,降低物业服务企业运行成本,经过前期研讨、考察、准备,协会于2016年9月份正式下发《关于建立河南省物业服务企业合格供方名录的通知》,并制定了《河南省物业服务企业合格供方管理制度》,明确了合格供方认证条件、动态管理及权利、责任、义务等。目前,协会共筛选出涉及智能安防施工、电梯广告、监控维修、计算机软件、电梯维保、办公管理软件、文印制作、法律咨询等领域的知名企业近百家企业入选合格供方库,并在协会网站及微信平台进行了公示。二是召开供方企业座谈会。2016年12月份,协会以“沟通 协作 共赢”为主题,组织召开了2016年河南省物业服务合格供方企业沟通座谈会,深入了解供方企业真实需求,部署年度合格供方工作计划,并确定了“为会员服务、为供方服务、为协会服务”的工作思路。三是促进供需精准对接。结合年度工作部署,协会在工作中调研会员单位年度物资需求,集合合格供方单位进行沟通对接,逐步计划筹备物业服务企业集中采购事宜,搭建起供需双方沟通平台,促进供需双方线上线下的精准对接,切实搭建起供需的桥梁,降低企业成本,打造行业资源共享新模式。

在搭建供需平台方面,我们深刻认识到,如何更好地构建供方、需方的无缝对接平台,帮助会员单位节约资源、降低运行成本,实现物业服务企业转型升级是推动全省物业服务行业发展过程中必须要探索和思考的重要问题。这一领域的发展还需要我们共同去摸索和实践。

三、践行协会发展宗旨,推进区域发展新格局

自协会成立以来,始终践行“建行业平台 促行业发展”宗旨,坚持“服务行业、服务会员、服务政府”理念,针对当前行业发展趋势,协会逐步制定了全省区域发展战略,加大对地市物业行业协会协作力度。

一是逐步建立了物业协会沟通机制。根据年度工作计划,为增强行业凝聚力,建立健全行业协会沟通机制,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指导下,协会于2016年9月份、2017年4月份分别组织召开了地市物业管理协会(专业委员会)工作座谈会,主要就各地物业管理工作情况、协会发展存在问题及对省级协会工作建议和意见进行了沟通交流,逐步建立了市(县)物业管理协会(专业委员会)工作信息联络机制,促进了各地协会之间信息互通及资源共享,有利推动了地市区域平衡发展。二是积极协调了地市协会和谐发展。为充分发挥物业管理协会(专业委员会)组织服务政府、服务社会、服务企业、服务行业的作用,结合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改革,支持我省物业管理协会(专业委员会)在做好政府帮手、服务企业发展、规范市场秩序、开展行业自律、制定行业标准、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作用,结合地市行业发展需求,协会在地市协会筹建、会员服务、组织管理等方面积极给予意见和建议,传播协会在内部建设、信息宣传等方面管理经验,应邀参加地市协会会员代表大会、交流会,并在开展会员活动、组织人才储备等方面协调全省各地市兄弟协会互帮互助,齐力发展,形成了全省地市协会和谐发展新格局。三是努力缩小地市差距。河南省物业管理起步于1994年,在行业规模、行业监管、服务品质等方面取得较快发展,但是区域发展不均衡也是阻碍行业发展的一大问题。为缩小地市差距,强化地市交流学习,协会积极组织地市行业协会带领会员单位赴发展较好的地市进行考察学习,借鉴物业管理转型升级过程新模式,汲取先进物业项目管理经验,营造共同进步、共同学习、共同发展的良好氛围。

以上便是近两年河南省物协在发展过程中的一点工作成果和见解。虽然成立还不足三年,但在开展行业立法、会员服务、人才培养、供需平台搭建、内部建设等方面得到行业主管部门、兄弟省市协会及会员单位的一致好评。在2015年9月和2016年6月举办的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创新发展论坛上,协会荣获“优秀地方协会”奖,中国物业管理行业首届产业博览会上荣获“优秀组织奖”,更得到了中国物业管理协会沈建忠会长四个“想不到”的盛赞,尤其是想不到河南省物协在成立时间短,各项基础条件有限的情况下,积极作为,取得如此辉煌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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