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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通物业提倡 文明养犬,共建和谐社区!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18-06-29 06:23:00   

根据安排,市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自2018年7月1号起,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违法养犬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这次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查处、整治市民反映强烈的无证养犬、犬只扰民、溜犬不栓绳、携犬出户不即时清理犬粪、违规饲养禁养犬等违法养犬行为,使违法养犬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止,文明养犬意识普遍增强。

会议要求,要坚持宣教与整治相结合,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和支持专项整治行动。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把村居委会、物业公司等基层力量调动起来,真正把责任落实到底到边;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强大合力,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前  情  回  顾

1、《东营市养犬管理条例》2018年5月1日正式施行

该《条例》于2017年8月31日东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并经2017年9月30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批准,于2018年5月1日起开始施行。

《条例》全文链接:

https://baike.baidu.com/item/%E4%B8%9C%E8%90%A5%E5%B8%82%E5%85%BB%E7%8A%AC%E7%AE%A1%E7%90%86%E6%9D%A1%E4%BE%8B/22171854?fr=aladdin#2

 2、《东营首张养犬登记证和犬牌发放》

(通讯员马霞 报道)5月2日上午,东营市民张女士来到东营公安分局文汇派出所养犬管理点领到了她爱犬登记证和犬牌!这是东营第一张养犬登记证和犬牌。截止发稿,全市共发放狗证120余张。

犬牌犬证中记录了养犬人、犬只免疫、养犬地址等信息,相当于犬只身份证。养犬人可携带犬只来源证明、居民户口薄、居住证或身份证、犬只免疫证明,养犬地点的房屋所有权证等到养犬登记点办理登记。


  在重点管理区,即本市街道办事处辖区未经登记饲养犬只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没收犬只,并处每只二百元罚款。

 3、《东营市养犬管理条例实施以来 首条禁养犬被捕捉》

5月17日22时,接到群众报警称,有一藏獒犬在开发区恒大黄河生态城小区附近无人管理,随时有伤人的危险。接到举报后,市公安局和开发区公安分局立即组织人员对该藏獒进行了捕捉。



据了解,此次统一整治行动共捕捉流浪狗只3只。民警会将其统一送至收容救治场所。

 5、《东营市养犬重点管理区禁养犬品种名录》详单

该《名录》列出了大型犬及50种烈性犬上榜“禁养名单”。其中,大型犬指成年体高超过50厘米(肩高)或体长超过80厘米的犬种。

划定的50种烈性犬品种包括:马士提夫犬、俄罗斯高加索犬、意大利那不勒斯犬、法国波尔多犬、阿根廷杜高犬、西班牙加纳利犬、日本土佐犬、雪达猎犬、波音达猎犬、寻血猎犬、牛头梗、大丹犬、苏俄牧羊犬、拳师犬、大白熊犬、纽芬兰犬、比特犬、圣伯纳犬、伯恩山犬、灵提犬、比利时牧羊犬、藏獒犬、德国牧羊犬、威玛犬、多伯曼犬、阿根廷犬、可蒙犬、法国狼犬、大髯犬、马雷马犬、比利猎犬、阿富汗猎犬、爱尔兰猎狼犬、兰西尔犬、大蓝加斯科涅猎犬、大加斯科—圣通日犬、埃什特雷拉山地犬、捷克福斯克犬、拿波里獒犬、斗牛獒犬、斯皮诺犬、罗德西亚背脊犬、比利牛斯獒犬、贝林登梗、边境梗、凯利蓝梗、美国斯塔福梗、沙克犬、苏格兰牧羊犬、中华田园犬(土狗)。

 

文明养犬依法养犬·党员干部须率先

 

东营市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6月25日发出《致养犬市民的一封信》。信中提出六条倡议:

一、在我市养犬重点管理区内,每户限养一只犬,不得饲养烈性犬和超过标准的大型犬。

二、请自觉为您的爱犬办理养犬登记,按照有关规定定期为犬只接种预防狂犬病疫苗。

三、养犬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平时要对爱犬进行必要的训练,不得放任、驱使犬只恐吓、伤害他人;在爱犬吠叫影响他人时,必须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在犬只伤人后,应当立即将伤者送至医疗机构诊治,并垫付相关费用。

四、携犬出户时,犬只应当挂犬牌,束犬绳、犬链(小型犬只长度不得超过2米,允许饲养的大型犬只长度不得超过1.5米),并遵守交通法规,主动避让行人和车辆;不得携犬进入机关、医院、学校、幼儿园、少年儿童活动场所、体育场馆、博物馆、图书馆、影剧院以及设有犬只禁入标识的公园、城市广场等公共场所。

五、自觉维护市容环境卫生,所携犬只在户外排泄粪便的,携犬人应当即时清除。携犬乘坐电梯的,应当将犬只装入犬袋、犬笼,怀抱,或者戴嘴套,并避开高峰时间。

六、依法履行养犬人义务,正确行使养犬人权利,积极配合养犬管理执法人员工作。对于在执法过程中的纵犬伤人、阻碍执法、妨碍执行公务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严肃查处。

信中特别提出,广大党员干部应当模范遵守《条例》各项规定,自觉带头树立“依法养犬、文明养犬”的意识。

依法养犬、文明养犬是我们的共同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努力,以实际行动践行东营市养犬管理条例的各项规定,为加快建设美丽幸福新东营作贡献。

公安部门举报电话:110;城管部门举报电话: 12319。

全市养犬登记点及电话咨询汇总表

 一、东营市公安机关所设养犬登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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